5月至6月,山东临沂检验检疫局启动的出口轻纺产品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工作发现,近年来国外企业社会责任认证,俗称“人权验厂”,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欧美市场订单的附加条件中,出口纺织、服装、玩具、制鞋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口严重受阻,这是继关税壁垒、技术壁垒之后企业面临的又一个新问题——“人权壁垒”。能否破解“人权壁垒”,已成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品进入欧美市场的关键。
国内遭遇“人权壁垒”的现状
(一)验厂守则各自为政 一般来说大中型跨国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行为守则,如沃尔玛、迪斯尼、耐克、家乐福等欧美国家的服装、制鞋、零售业等集团公司;验厂守则的制定者还有国际性行业协会和各多边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如国际玩具协会(ICTI)、工人权利联合会(WRC)、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等;验厂守则也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劳工公约》等国际通用规则。不同组织制定的人权验厂守则和验厂模式都各有侧重,具体操作频次和尺度把握也存在差异。
(二)所需资料名目繁多 验厂所需文件、记录、证明等资料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三个类别:一是需要编制的程序文件,包括工人年龄、强迫劳工、工时与纪律、工资与加班补偿、歧视、工作条件、工作设施、意外事故、消防、健康、安全、环境、宿舍、饮食、医疗等,20多个文件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附件;二是企业的日常运行记录,包括考勤记录、工资表、加班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工人意见处理记录、劳动合同、社保发票、员工档案、食堂外包合同、消防演练档案等;三是官方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特种设备证明、水质检测、安全阀检验报告、防雷检测、环评验收报告、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锅炉、烟尘监测报告、室内空气、噪声检测报告、取水许可证、消防培训证等30余种。
(三)第三方机构验厂频繁 除了跨国采购商内部验厂员验厂外,采购商通常聘用SGS、ITS、TUV等第三方机构来对工厂进行现场审核。验厂通常包括初次申请、年度监督、整改验证、到期复审四种情形。初次申请的验厂审核外,每年要进行两次不定期监督审核,每次审核时间1~3天不等,如果审核结果失败,则根据企业整改情况随时增加。大中型玩具和服装工厂每年接受沃尔玛、迪斯尼等跨国公司和进口商委托的第三方验厂高达20余次。
(四)验厂不公滋生潜规则 验厂守则大部分是关于商业伦理原则性描述,缺乏指标化的执行方法和标准,这就带来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在执行时没有明确的依据,容易造成理解的歧义和实施过程的弹性;二是给审核人员提供了主观判断的空间和回旋的余地。当审核结果不满意时,部分企业会通过聘用与第三方关系密切的咨询辅导人员、赠送红包等商业贿赂改变审核结果,由此滋生了第三方验厂产业链中的潜规则。
人权验厂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一)管理成本增加 体现在四方面:一是企业需增设验厂部门,配置验厂专业人员,并需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日常检查,每年人员工资需10万~30万元;二是每次申请、审核、发证都需要缴纳相关费用,还要承担审核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每年审核费用达5万~60万元;三是企业在消防改造、污水处理等生活和工作场所硬件改造投资较高,部分租赁建筑物在改造时还要向房屋所有者支付改造赔偿;四是办理消防、环保、建筑物安全、特种设备证书等官方证明也需缴纳费用,有些特种设备还需到外地检测机构出证,每次检测费用及交通食宿费用也需要1万~3万元。
(二)浪费人力物力 人权验厂以跨国公司自身制定的生产守则为主,国外商业协会制订的生产守则为辅,很多国外公司除自己的守则外,不认可其他守则,因此国外生产企业只能被动接受国外人权验厂“各自为政”的现实。为了满足不同采购商的需要,出口企业不得不重复建立多套体系,为每一套体系准备成堆的文件和记录,而且各种认证程序繁琐,中小企业由于验厂专业人员不足,常常在各种验厂活动中顾此失彼,造成资源严重浪费。
(三)导致订单丢失 验厂结论分为A证、B证、C证三个级别,A证和B证可以承接订单,一旦验厂结论为C证,企业就被进口商取消订单、停止发货,出现停产、库存、资金困难等生产经营问题,严重时甚至倒闭。以玩具行业为例,每家200人左右的出口企业因验厂失败导致的订单损失高达300多万美元。
(四)考验企业诚信 第三方验厂事先不通知,直接进入企业现场搜集证据。突袭验厂包括巡视生产线、仓库、宿舍、医疗室等工作和生活场所,随机挑选 员工进行访谈,搜集垃圾里的废纸作为日常工作证据,现场清点人数,与劳动合同、保险单进行核对等。这对习惯于审核前集中补填记录、临时布置现场等诚信度不高的企业而言是严峻的考验。
(五)造成技术泄密 在初次审核和每年的监督审核过程中,多家跨国公司和第三方机构轮番检查,他们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商业机密了如指掌,导致企业的一些专利技术、专用设备和内部管理方法泄密,从而在国外同行业中丧失竞争力。
(六)形成“人权特区” 人权验厂的范围实际上就是大型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有出口业务的服装、制鞋、玩具等消费品企业,那些无出口业务的企业则无须考虑人权验厂,这就使部分出口企业成为国内法律法规和国外人权验厂双重要求下的“人权特区”。
我国众多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是依靠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人权验厂已成为出口企业不能承受之重。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国内相关部门和出口企业:一是尽快出台适合我国企业现状的社会责任标准,让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改变出口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被动地位;二是建立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监督机制,规范和约束跨国公司和第三方一手遮天的人权验厂现状,提高认证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三是结合当前认证认可机构改革成立专业的出口生产企业检验机构,争夺验厂主导权;四是培育善待员工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待遇,和谐劳资关系,降低员工流失率,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出口企业和工人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