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加拿大宣布了一项监管计划,修订《儿童珠宝条例》(SOR/2011-19)。加拿大卫生部也提出一项修正案,拟议减少儿童对于小部件儿童珠宝(是否属于小部件看其能否放入一个测试圆筒)中的铅和镉的暴露。拟议法规中,受影响产品的铅含量限制为不超过90毫克/千克,镉含量限制为不超过130毫克/千克。
该公告还建议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公众评议期间提供额外的评议意见,评议期预计在2014年秋季开展,为期75天。
该监管计划的重点和《儿童珠宝条例》(SOR/2011-19)的现有要求如表格一所示:
表格一: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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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珠宝条例 SOR/2011-19 |
监管计划 法规修订儿童珠宝条例-发展计划201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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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 |
铅 |
铅 镉 |
范围 |
15岁以下儿童用珠宝 |
15岁以下儿童用珠宝 |
要求 |
≤600毫克/千克 铅含量 ≤90毫克/千克 可溶性铅 |
可被完全附入圆筒小部件中的珠宝 ≤90毫克/千克 铅含量 ≤130毫克/千克 镉含量 |
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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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75天的评议期预计在2014年秋季开展 |
生效 |
2011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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