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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规允许电动玩具中使用镍 2015年7月1日起生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8-20  浏览次数:1080
核心提示:  欧盟《官方公报》近期刊登欧委会第2014/84/EU号指令,对《玩具安全指令》进行修订,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电动玩具部件中可
   欧盟《官方公报》近期刊登欧委会第2014/84/EU号指令,对《玩具安全指令》进行修订,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电动玩具部件中可以使用镍。 

  根据第1272/2008号规例(《物质及混合物分类、标签及包装规例》),镍被列为第二类致癌物,受致癌、诱变及生殖毒性(CMR)物质禁令规管。不过,若玩具中的镍不被外界接触,或浓度不高于1%,便可以在玩具中使用。 

  欧委会征询健康与环境风险科学委员会的意见,认为儿童很难接触到玩具中含镍的部分,而且让电动玩具正常运作的含镍部分面积细小,因此接触含镍玩具不会构成患上肿瘤疾病的风险。 

  欧盟成员国必须于2015年7月1日前采用、刊登及落实上述条款。新法例将于2015年7月1日生效。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8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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