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电器技术法规》的相关修订,以及有关灯具的新技术法规的制定,本通报对不合格电器的处理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修订内容包括:1.检查根据装置配件和连接装置分类的自动插座切断备用电源的条款;2.保护装置的处理标准;3.灯(LED模块)、发光二极管(LED)灯取代荧光灯改造内部转换器类型相关的处理标准;4.电池、信息技术(IT)和办公设备的处理标准。
法规的拟批准日期和拟生效日期均为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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