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能源环境 » 正文

环保部严打污染源监控 监测数据造假值得警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8-15  浏览次数:1178
核心提示: 监测设备形同虚设  环保部近期对去年脱硫数据造假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五大电力集团、华润、中石油、神华等央企的子公司均上榜
     监测设备形同虚设
  
环保部近期对去年脱硫数据造假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五大电力集团、华润、中石油、神华等央企的子公司均上榜。
  
在各地调研时了解到,环保数据造假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宁夏银川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启元药业进行检查时,奇怪的情况出现了:当锅炉内的脱硫设备被停运1小时后,锅炉排出气体的颜色和气味都发生了变化,在线监测数据却纹丝不动。
  
河北省邢台市环保局对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53天中,烟尘超标38天,超标率为71.7%;高浓度焦化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用于熄焦,挥发酚浓度是国家标准的138倍,可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为达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虢鹏介绍,国控、区控企业都安装了污染在线监测设备,环保部门能对其进行24小时监控,仅从数据上是看不出任何问题的。虢鹏打开手机上安装的在线监测软件,看到所有企业排污数据都显示为“合格”。“其实对于这些数据,我们并不完全相信。有时突击检查中看见设备在运行,但一摸机器还是凉的,很明显企业在造假。”虢鹏说。
  
近几年,企业废气、废水自动监测数据屡屡出现造假现象。2013年至今,山东省环保厅共查处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22家,对其实施了通报、罚款、挂牌督办等处罚,并将其中5起符合移交条件的案件移交山东省公安厅处理。

环保部:擅自删除数据触犯刑律将严惩
  
环保部表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的目的是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监控数据合规可信,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报警功能,及时发现、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同时,企业排污费征收、总量核算、排污总量排污许可、环保电价补贴等也是使用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
  
根据环保部今天公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4年上半年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结果,北京市纳入考核的国控企业有66家,北京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最高达95.42%。新疆自治区最低,只有0.03%。
  
环保部称,对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应当按《刑法》第285、286条和《治安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以及环保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要求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环保部表示将对已安装运行的监控设备要结合数据有效性审核进行评估。“确已不能正常运行的要及时改造、更换,着重解决流量(流速)测量不准确问题;新选型、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要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禁面子工程、利益工程。”环保部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端运维单位的监管,强化专业运维单位的连带责任,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运维单位要坚决清除。

加大企业环保监管
  
为加大对企业环保措施的监管,由中央和地方配套投入污染在线监测网络的资金已逾百亿元,能够监控上万个污染源。
  
在过去几年里,有关环境数据造假的新闻屡见不鲜,环境数据造假也一度被业内人戏称为“潜规则”。近年来一些企业的环境违法方式更是从“偷排”转为“偷数字”,开始对在线监测数据动手脚,公然造假。一些企业对排污数据的处理可谓“用心良苦”,想尽一切办法进行违规调试,让数据“永远达标”。
  
环保数据造假,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影响社会公平,容易助长不良社会风气滋生。同时,不利于环保部门掌握污染物真实排放情况,对环保基础数据的收集、统计、应用,以及政府有关决策等均产生负面影响。假数据”背后暴露出当前我国在环保领域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特别是其中已经形成的利益链条值得警惕,亟待进一步加强监管,堵住环保监测漏洞。

严打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
  
环保部通报要求,9月30日前,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及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必须使用国发软件通过环保部已建成的环保电子政务专网运行、传输。
  
通报要求对已安装运行的监控设备要结合数据有效性审核进行评估,确已不能正常运行的要及时改造、更换;新选型、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要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端运维单位的监管,强化专业运维单位的连带责任,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运维单位要坚决清除。
  
通报称,将严厉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严禁在现场端对监控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修约补遗、凭证上传等工作,必须按职责、按规范在各级污染源监控中心部署的国发软件上进行,严禁使用其他软件对监控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并发送至国发软件。
 
  来源: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8085.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监测;数据造假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