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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有关专家呼吁:擦亮双眼,别让虚假咨询忽悠了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8-14  浏览次数:705
核心提示: 近日《人民日报》曝光了一些咨询公司的虚假咨询宣传及不法企业制售假冒认证证书标志等扰乱认证市场秩序的行为。这些咨询公司夸
 近日《人民日报》曝光了一些咨询公司的虚假咨询宣传及不法企业制售假冒认证证书标志等扰乱认证市场秩序的行为。这些咨询公司夸大不实的宣传,极大地影响着认证公信力,给近年来由各级认证监管部门、认证认可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各界等各方共同努力建立公正有序的认证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冲击,直接影响了认证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国家认监委有关专家指出,这些咨询公司为了招揽业务胡乱夸大认证咨询的作用,声称各种认证“轻松搞定”、“保证100%通过”;只需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中间所有过程都由咨询公司来完成”;甚至宣称“生产基地旁边有污染水源的水泥厂,也不影响申请有机产品认证”等等。在这些咨询公司嘴里,认证就是攒出一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核只是走形式,最后“一手交钱,一手拿证”。

  我国认证监管体系较为健全。在“五位一体”监管体系下,不仅有较完善的法律法规约束认证行为,还有统一的认证实施规则约束认证机构必须遵守;不仅有遍布各地的认证行政监管网络,也有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的认可约束;不仅有认证人员注册机构对认证审核员、检查员的注册管理,也有行业协会对会员组织的自律公约,还有新闻媒体和广大社会公众对认证机构及获证组织的社会监督。对认证市场的多元社会共治格局,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各方都不手软。如近期通过媒体揭露,国家认监委对几家涉事的认证机构和审核检查人员依法依规及时采取了处理措施。另外,国家认监委已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认证认可监管信息平台,不管哪家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也无论是强制性认证(ccc认证)证书还是自愿性认证证书,其认证过程都需要上传并接受过程监督,其颁发的认证证书都可以查询,那些通过PS修改的“认证证书”和“标志”,只要一上网查,便无可遁形。

  诚然,虽然有五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但执法监管死角和空白仍然存在;认证目的,或出于真心提升质量安全、或出于为了扩大产品销售、或出于为了树立企业形象;在利益驱使下,虚假认证尤其是虚假咨询现象积重难返,认证的公信力受到怀疑。国家认监委有关专家郑重呼吁,认证咨询不是认证的必经环节,也不是获得认证证书的“直通车”,切勿被那些咨询公司的夸大之词和不实宣传蒙蔽了双眼。
 生产型企业或服务型企业若想通过认证的公信力方式获取市场信任和社会诚信,首先要真正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按照认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修炼好内功,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及其管理体系的全过程持续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以赢得市场和公众信任。同时,认证机构应以“责任认证、诚信认证”为己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以科学的手段、严谨的作风、规范的程序、专业的能力、优质的服务和可靠的结果实施认证。企业取得认证证书后也不是“船到码头、车到站”了。认证证书是有“有效期”的,不仅要接受认证机构正常监督审核,还要接受非例行的突击飞行检查;不仅要接受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也要接受社会监督,一旦产品、服务或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认证机构将会对认证证书作出“暂停”或“撤销”等处理。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认证监管部门将会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其相关处罚信息也会被记录,再次申请认证将会受到限制。

  国家认监委有关专家告诫大家,认证的真谛就在于把企业的自我约束与认证的公信力连在一起,打造出一个从里到外都秉持质量诚信和守信的企业及其产品,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投机取巧取得认证,是不可行的;“保证拿证,否则全额退款”,都是忽悠、糊弄人的噱头。

 
  来源:国家认监委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8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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