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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缅因州拟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列为特定儿童产品须报告的重点监管化学物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7-29  浏览次数:1003
核心提示: 美国缅因州近期拟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指定为特定儿童产品须报告的重点监管化学物质。这项拟议中的报告将始于生效日期12个月后,并
     美国缅因州近期拟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指定为特定儿童产品须报告的重点监管化学物质。这项拟议中的报告将始于生效日期12个月后,并且因制造商规模而异。
  2008年,缅因州颁布了《儿童产品中有毒化学品法》。根据该法规定,当供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特定产品中添加了一种重点监管化学物质时,其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必须披露具体信息。
  自该法颁布以来,化学物质砷(As)、双酚A(BPA)、镉(Cd)、汞(Hg)、壬基酚(NP)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已经被指定为重点监管化学物质。
  2014年7月9日,缅因州宣布拟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定为重点监管化学物质,含有一种或多种规管邻苯二甲酸酯的儿童产品须履行报告义务。这四种邻苯二甲酸酯分别为: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邻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
  在议案中,当规管邻苯二甲酸酯有意添加至特定产品时,将被要求向环境保护部门(DEP)报告。报告截止期取决于制造商在缅因州内外的年销售总量的规模大小,从大到小排序。
  公开听证会将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评议截止期为2014年9月29日。
      拟议内容重点归纳如下表:
  环境保护部 (DEP)
  针对第888章节的议案;制定四种邻苯二甲酸酯作为优先化学物质
  制造商类型(在缅因州内外以美元计的年销售总量(X),基于制造商最新的年度纳税档案)
  邻苯二甲酸酯 
  儿童产品范围
  申报要求
  报告截止期(生效期后)
  超大规模(X > 10亿)
  DEHP
  DBP 
  BBP 
  DEP 
  衣服和鞋类  
  工艺品
  建筑产品 
  美容和个人护理   
  家用养护  
  家用和商用
  室内家具和装饰品
  •个人配件
  制造商ID和联络方式
  产品描述
  •规管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
  •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作用
  •缅因州或全国范围内销售和分销的产品单位数量(分类表述)
  12个月以内
  大型规模(2.5亿 < X ≤ 10亿)
  18个月以内
  中等规模(1亿< X ≤ 2.5亿)    
  24个月以内
  小型规模(X ≤ 1亿) 
  中等规模信息评估后发布
  定义
  “儿童产品”指的是为12岁以下儿童生产或销售的消费品;同时也指任何含有高关注度化学物质的消费品,其在使用或处置时可能导致12岁以下儿童或胎儿暴露于该化学物质中。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7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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