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取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并遵守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已有100余家实验动物相关机构获得了CNAS认可。
为了规范实验动物管理及使用要求,CNAS今年5月完成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实验动物领域应用说明》(征求意见稿)的制定。此次试点评审旨在提高《应用说明》的可操作性,对认可工作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陈丽华、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刘忠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程树军、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马中春等实验动物领域的资深专家参加了此次试点评审。专家们结合实验动物既是“样品”又是“工具”的特殊情况,对《应用说明》条款进行了逐条梳理、修订,为《应用说明》更好地指导实验动物领域实验室认可工作打下了基础。
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于2008年获得CNAS认可资格,已获认可的180项检测项目,基本覆盖了实验动物领域的所有认可检测项目,是实验动物保种、生产、实验和检测的一体化机构。中国毒理学会理事、广东省实验动物学会副理事长唐小江,作为实验室负责人参与了本次试点工作,并对《应用说明》提出了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