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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验检疫6月起将实现“通报通检通放”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6-04  浏览次数:811
核心提示: 5月31日,记者从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自2014年6月1日起,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检验检疫通报、通检
       5月31日,记者从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自2014年6月1日起,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工作新模式。这意味着,辽宁省出口企业在检验检疫方面,将打破全省14个地市和19个分支局行政区域和机构辖区界限,企业可根据需要,就近就地自主选择在辽宁省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计缴费、申领证单、放行等检验检疫手续。

    记者从辽宁检验检疫局了解到,“通报、通检、通放”包括报检、计费、收费、检验、签证和放行,覆盖检验检疫业务全流程。“通报、通检、通放”不仅可以提升了检验检疫工作的智能化、电子化水平,同时也将简化程序,降低成本、加快验放。(记者 郭金凤)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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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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