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内动态 » 正文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亮点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5-28  浏览次数:791
核心提示:贯穿改革主旋律《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亮点解读  4个方面,15条,77项具体任务,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的《贯彻

贯穿改革主旋律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亮点解读

  4个方面,15条,77项具体任务,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的《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从头至尾始终贯穿着改革的主旋律。虽然这只是一份年度行动计划,但其中透露出来的改革气息、民生气息,让这份沉甸甸的《行动计划》更加引人关注。

  “质量大考”开考在即

  《行动计划》最大的亮点,是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组织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这是我国质量工作的一次历史性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

  去年5月,国务院就印发了《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将专门组织工作组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的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当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问责的重要依据。《行动计划》明确今年将发布《2013-2014年度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考核的目标设置、统计方案、评价方法、评分标准等进行详细规定,并组织第一次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出台已有一年,如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质量大考”开考在即。正如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程虹所说:“我国一直提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将经济增长的立足点建立在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导致这一要求不能很好落实的重要原因,就在于政府绩效考核没有落脚到提升质量的基础上……”即将开始的“质量大考”无疑会成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完成好质量工作的直接动力。通过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可以引导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守住安全底线,推动质量发展。

  中国质量协会驻会副会长刘卓慧也认为,考核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对地方所发生质量问题的考核,更重要的是这种考核机制的建立是加强地方质量体系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质量基础越坚实,监督工作成本就越低。如果全社会都能考量我们对质量建设的贡献,那么质量治理体系的建设就会逐步推进。因此,考核机制并不是一种被动机制而是一种激励机制。这项制度建立起来,会使我国‘建设质量’活动积极地推广开来,使我们的质量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

  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销售额增长31.9%,增长幅度远高于实体购物销售。但是,另一数据显示,2013年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网购购物投诉20454件,占销售服务投诉量的52.4%,网购正在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

  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质量已成为行业发展的短板。正如京东集团高级副总裁马健荣所说:“电子商务发展得太快,而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尚无法完全适应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在日常质量管控工作中,京东遇到了不少单凭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问题,急需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政府监管部门如何与电商加强合作,尽快补齐短板,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质量安全监管新领域、新问题。《行动计划》针对这一新领域、新问题第一次提出“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促进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发展。”据了解,今年,质检总局要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还将加强与电商企业在质量信息共享、检验检测培训、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制定等方面的合作和沟通。

  海尔集团质量体系总监李华强认为,《行动计划》以国计民生为着眼点,与时俱进地提出了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具体措施,很好地体现了《行动计划》在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围绕治理雾霾提出硬约束

  当前雾霾天气的发生,与中国经济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密切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毫不夸张地说,雾霾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治理雾霾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质量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质量措施应该让人们更多地享受到质量发展的成果。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行动计划》特别强调要“以治理雾霾为重点,强化节能环保产品标准的硬约束,推进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行动计划》还要求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推出机制、开展能源计量和能耗限额标准工作监督检查、推进实施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开展环保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活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质量处处长汤胜修在仔细阅读《行动计划》后感慨:“今年《行动计划》的内容更加丰富、具体、务实和有针对性,为石油和化工行业的质量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了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石化行业今年将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生态肥料、水性涂料等环保产品认证,开展离子膜电解槽、疏水阀、干燥器等节能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活动,为实现蓝天白云做出我们的努力。”

  深圳质量创新技术联盟主任委员郭晓渝认为,今年的《行动计划》从关乎民生的重点产品、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着眼,加强质量监管、严守质量底线,更加明确了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体现了《质量发展纲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

  消费者可公开查询企业质量标准

  在我国,普通消费者只能查询到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却很难查询到企业标准。虽然按规定企业标准都需要到政府部门进行备案,但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往往不愿向社会透露企业标准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无从获知。

  “我国市场一直存在着‘优不胜’、‘劣不汰’的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体制性重要因素之一,就在于我国要求产品只能标注所采用的政府标准,而不能标注企业的更高标准,这就造成产品在市场中标准的同质化,企业没有内在动力去追求更高标准的应用。”程虹认为,针对这一体制性的弊端,《行动计划》明确提出“逐步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与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制度,开展企业公开承诺采用标准与社会监督试点”。“这实际上是要鼓励企业在产品上标明所采用高于政府所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方面可以通过自我申明,逐步使消费者认可采用更高标准的优质产品;另一方面又能通过公开承诺采用标准,形成严格的社会化约束机制。”

  专家认为,这一制度是《行动计划》为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而进行的全新改革之举。它的确立,将使企业既有追求更高标准而赢得市场的动力,又有因为达不到更高标准而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企业将承担质量首负责任

  我国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症结,就在于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到位。如何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行动计划》创新提出要“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旗帜鲜明地指出企业是质量责任的首要承担主体。

  程虹认为,“首负责任”虽仅寥寥4字,却是企业质量责任机制的重大改革,在本质上,就是尊重市场在质量治理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我国质量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一次具有开创性的制度设计,必将从根本上促进我国质量安全的治理。”

  为了给企业追求更高质量标准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行动计划》还突出了通过分级管理、“红黑榜”、公示制度等等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创新。

  不管是在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中还是在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中,严格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都显得格外重要。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袁洁深有感触地说:“航天质量管理能力是航天科技工业发展的核心能力,它为中国航天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质量管理中,我们以责任令等形式明确各级指挥和设计师以及各承制单位的质量职责,把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在研制各阶段进行分解,确定各个阶段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点,严格实施质量考核与奖惩,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刘卓慧谈道,在我国市场机制还没有培育成熟的情况下,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当今我国质量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宣传好的,表彰、激励质量优秀的企业;一方面曝光、惩戒假冒伪劣的企业。尽可能减少市场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市场就会越来越优胜劣汰。”

  海尔的李华强也认为,《行动计划》突出按市场发展规律来促进企业质量的发展,并从质量问题根源切入,建立社会监督的新举措,充分促进企业自我质量的约束和提高。通过创新性地提出约谈、红黑榜、叫停、激励等多重转变政府职能的监管模式,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5月9日至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这一重要论述是总书记对党的十八大关于“将推动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的深入阐释和具体拓展,为建设质量强国、实现中国梦指明了方向。这既是对质量工作莫大的鼓励鞭策,也是质检系统的重大机遇和努力方向,更是新时期质量工作明确具体的行动纲领。

  从今年的《行动计划》来看,从开展制造强国战略研究到制定关于加快制造业质量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完善国家技术改造贴息政策到鼓励企业总结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从建立中央企业品牌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到制定发布品牌价值评价和品牌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行动计划》提出的“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优胜劣汰的质量发展市场机制”、“完善质量升级的配套措施”、“强化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4方面的任务正是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要求的具体体现,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正是对总书记要求最好的贯彻和落实。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368.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