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29日对上海将率先在自贸区内施行实验室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的相关情况的介绍。
所谓告知承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审批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的,由行政审批机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
据统计,目前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变更申请受理量占该事项全部受理量的34%,标准变更比较频繁。
上海市质监局表示,新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
新办法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将食品检验、司法鉴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等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排除在外。
同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办法也规定上海市质监局自贸区分局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后两个月内,对被审批单位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撤销审批决定。
沈伟民说,“原来政府‘保姆式’地管,检测机构作为责任主体责任意识不太强”,现在将“倒逼”检测机构必须持续符合所承诺的条件,规范其检测行为,这也是督促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措施。
他称,上海市质监局将评估告知承诺制的施行效果,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逐步将实验室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区域扩大到上海市其他区(县),适用范围扩大到计量认证的复查、扩项甚至新建领域等,“今年年内要有实质性推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