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食品安全 » 正文

“食药警察”离“舌尖安全”有多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3-31  浏览次数:657
核心提示: 国家将专设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以加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力量,保障国民舌尖上的安全。3月29日,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的
       国家将专设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以加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力量,保障国民“舌尖上的安全”。3月29日,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的联合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确认了上述消息。 

  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安全的问题在近几年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尤其是去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挂牌,由过去的“九龙治水”变为以农业、食药监管部门为责任主体的监管新格局,使监管资源得以整合,此次公安部关于设立“食药警察”的消息,可以视作治理食药安全顽疾的又一探索。 

  同时,从国际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经验来看,设立“食药警察”确有必要。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雇用了数以千计的医学、化学和食品工程学博士作技术支撑,还有数以万计的执法人员巡视于企业生产第一线,他们身着统一制服甚至配有枪支。 

  而我们的食药监部门,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还远远不足,相关人员数量与行政人员出现“倒挂”。据统计,2011年全国食药监系统拥有行政管理人员5.3万人,但技术支撑队伍仅有3万余人,有专业检查员资质的只有1.5万人。这样一来,容易“以罚代管”、“以罚代刑”,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司法责任,导致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降低。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一支覆盖全国、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专业执法队伍,值得期许。 

  需要提醒的是,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设立新部门,增加编制和人员,尤须审慎。首先,如何搭台?细究来看,“食药警察”更像是原来相关部门职能整合上提出的新概念,公安部治安局的打假处等部门,本就承担一部分针对食品药品犯罪的侦查工作。这种情况下,新的执法部门是设在公安部门内,是让原食药监管稽查局和公安人员合署办公,还是赋予食品药品稽查人员刑事执法权? 

  其次,搭台后如何“唱戏”?食药安全问题之所以旧疾难除,除各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之外,很大程度上还因为庸懒散,监管触角伸不到“田间地头”。如前段时间曝光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乱象,以及日渐增多的互联网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监管部门总是“慢半拍”,总是跟在“媒体曝光”、“网友揭露”的屁股后面跑。也就是说,比新机制、新部门更重要的是实作风,多一些主动监管,便离“舌尖上的安全”近一点。 

 
  来源:广州日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5328.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