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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布食品农药残留新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3-31  浏览次数:744
核心提示: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记者杜芳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联合发布《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作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杜芳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联合发布《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惟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中,我国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将由现行的2293项增加到3650项,新增1357项。这一农药残留新标准比以往更加严谨,基本上与国际标准接轨。 

  据了解,新标准为284种(类)食品农产品[3.00% 资金 研报]规定了多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并首次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值,基本覆盖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农业部表示,新标准为387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基本覆盖了目前的常用农药品种,今后,覆盖面还会进一步扩大。 

  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及多发、易发问题,新标准重点规定了鲜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为115个蔬菜种(类)和85个水果种(类)制定了2495项限量标准,较2012年标准增加了904项。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发布的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限量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到90.6%。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有限量标准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进行了通报,接受了各成员国的评议,并对所提意见给出了科学、令人信服的解释。 

  据了解,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都是根据农药毒理数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 

  新标准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来源:经济日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5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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