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消费者混淆,该草案重新对农渔产品和加工食品转基因标签的定义、标签范围、负责人以及标示方法等进行了规定,并就以下几点做出修订:1.将术语“转基因食品”或“基因重组食品”统一成“转基因食品”;2.定义“无意中存在”的范围为等于或小于3%。
该修订草案的拟批准日期和拟生效日期均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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