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江瑛说,儿童鱼肝油是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需取得相关资质。个别企业没有获得保健食品许可,使用普通食品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并抓住家长关心儿童生长发育的心理,在产品标识标签上进行误导,以混淆家长视听,达到违规宣传的目的,获得高价销售。这种蒙骗公众、误导和欺骗消费者,逃避监管行为非常恶劣。
她表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要求,加强对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该类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许可生产品种范围以及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公开召回产品,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