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规定,所有在美国境内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和仓储活动的企业及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必须在偶数年进行再注册。此次美国FDA要求食品企业在20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进行一次再注册,之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再注册,并要求企业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向FDA申请再注册的要求仍然有效。另外,根据《食品安全修正法案》第102款要求,美国FDA更新了注册指南,更名为《行业指南:在食品设施注册中使用食品分类的必要性和食品分类更新名单》,对食品类别和食品设施分类名单进行更新,并指定食品设施登记表中特定附加食品类别应为必填字段。
为降低输美食品的出口风险,确保石狮输美食品稳定出口,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提醒相关食品出口企业对美方注册新规要予以重视,积极应对。一是密切关注和研究美方新法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出口企业等应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合作,深入研究新法案的内容和要求,密切关注新法案的最新发展动态,出口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提前按美方注册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主动规避和防范风险。二是企业应严格守法经营,强化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避美国严格的处罚风险。三是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美国注册要求组织生产管理,制定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一个包括食品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仓储、贸易、卫生安全检测及管理等科学、规范、完整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严格的要求和控制,保证输美食品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食品生产全过程的卫生控制与管理符合美方注册的要求。四是企业在规定期限应及时注册,及早做好迎接FDA检查的准备工作。五是企业应坚持走市场多元化道路,改变以往出口过分依靠美国市场的格局,积极开拓非洲、中东、中亚、东欧、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尽可能减少和分散贸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