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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产品亚硝酸盐超标 轻可中毒重致死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2-27  浏览次数:737
核心提示:前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近期全省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示》,新快报记者发现,一款标注由浙江贝因美生产的黑芝麻营养面

前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近期全省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示》,新快报记者发现,一款标注由“浙江贝因美”生产的黑芝麻营养面条被检出亚硝酸盐超标,备注原因为“超量添加防腐剂”。

贝因美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此款产品在广东地区有售,但暂未了解到具体在哪些卖场销售。与此同时,记者查询淘宝等购物网站也发现,2013年10月生产的这款贝因美面条也在售。有食品安全专家对此表示,亚硝酸盐是致癌物亚硝胺的前体物质之一,长期食用此物质超标食品轻则导致慢性中毒,严重者可导致死亡。相较于成人而言,婴幼儿食用这样的不合格产品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广东省知名食品安全专家、广东食文化研究会杨冠丰对此表示,人若一次食入较多的亚硝酸盐就可诱导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特别是1岁以内婴幼儿,本身还原氧化血红蛋白的酶原来就不足,故此更加敏感。急性亚硝酸盐中毒的症状为恶心、呕吐、口唇和指甲发绀、皮肤出现紫斑(缺氧症状)、血压下降。如发生大量的血红蛋白化,就会成为致命性中毒。
  
  杨冠丰还表示,如果非一次性大量食用的话,食用此类食品就容易造成更为常见的慢性中毒问题,即可能生成亚硝胺这一强致癌物。一些人将亚硝酸盐视为致癌物亚硝胺的前体物质之一,即易与其他物质反应生成亚硝胺,而亚硝胺类化合物中N-亚硝胺和亚硝酰胺是强致癌物。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亚硝酸盐类产品在面粉类产品中不得检出。亚硝酸盐在蔬菜、乳制品及婴幼儿食品中允许检出,但有限量标准,且标准中注明可被检出的婴幼儿食品中仅适用于“乳基产品”。在婴幼儿辅助食品中允许检出,但不适合添加豆类的食品。杨冠丰称,贝因美面条中检出属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也可以说是违法添加。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4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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