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食品安全 » 正文

福建首次将捕捞水产品纳入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2-21  浏览次数:999
核心提示:福建省首次将捕捞水产品纳入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畴。2月19日,福建省海洋渔业厅下发通知,部署2014年捕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福建省首次将捕捞水产品纳入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畴。2月19日,福建省海洋渔业厅下发通知,部署2014年捕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这是福建省首次将捕捞水产品纳入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畴。

    今年福建省共安排捕捞水产品监测160批次,根据伏季休渔情况,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阶段开展监测工作,监测范围覆盖福州、漳州、泉州、宁德、平潭等沿海地区,主要监测对象包括带鱼、鲅鱼、鲐鱼、鲳鱼、对虾等17种农业部规定的监测品种。

    近年来,食品安全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福建省海洋渔业厅为了适应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每年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以及贝类卫生风险监测、织纹螺毒素监测等专项监测工作。从今年开始,福建省海洋渔业厅把捕捞水产品纳入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畴,扩大了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对掌握捕捞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科学评估捕捞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4811.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