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EISA)中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EPCA)要求DOE执行两个规则制定周期以评估GSLs的节能标准。能源部应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先启动首个规则制定周期,评估GSLs的节能标准并决定继续维持或停止豁免某些白炽灯。《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的修正案进一步要求,如果建立了针对GSLs的标准,最终规则必须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公布,合规日期至少在最终规则公布的三年后生效。在首个规则制定周期,DOE必须考虑将最低节能标准设为45流明/瓦,以及销售不符合标准的GSLs可能将从2020年1月1日起被禁。
近日,美国能源部(DOE)将利益相关方提交与为一般用途灯具(GSLs)考虑新制定以及修订最低节能标准而开展的法规制订和信息收集程序有关的评论、数据和信息的截止日期由1月23日延至2月7日。为了通知利益相关方并推进该程序,DOE已经准备了一份框架文件,详细说明了分析方法和规则初步涵盖的范围,确定了一些收到的评论中DOE特别感兴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