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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儿童安全座椅实施强制性认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2-07  浏览次数:770
核心提示: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出公告,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即儿童安全座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出公告,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即儿童安全座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据了解,为了让相关生产企业及检测认证机构做好认证前准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过渡期为一年。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生产和贸易国。据了解,国内该产品生产企业约有200家左右。然而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及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约束,大量不达标产品以低价在市场销售,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市场亟待规范。实施强制性认证后,将为该类产品设置必要的市场准入门槛,促使相关企业严格依据标准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符合要求,从而有效保障儿童乘车安全。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4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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