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决定到2020年依托高等学校整合提升并建设认定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在建设模式、科研组织、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等方面推进机制创新、改革试点,以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学术声誉,加速世界一流学科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据了解,创新能力和学术影响力将作为联合实验室评审认定的核心,按照高起点、高水平、有特色、有实效的认定标准,以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控通过认定的数量。联合实验室的建设和认定不设批次、不限时间、不定名额,“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经国内外专家现场论证,达到相关要求的即予立项建设。
联合实验室计划的实施分为培育组建、立项建设、验收认定三个步骤。立项建设期间,依托单位(高校)要加强对联合实验室的目标管理和阶段性评估,统筹政策指导、经费支持和制度创新。建设期满达到验收标准的,可向教育部提出验收认定申请,由教育部组织国际同行评估,重点考察建设期间实验室的学科发展、科研成果、队伍会聚、人才培养和管理运行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和国际化程度,在通过验收后正式开放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