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司长称,将非食用物质添加到食品中是一种犯罪行为。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总共公布了6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单(详情见:《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6号)》),包括64种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为了科学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黑名单不断地进行修订、完善,研究黑名单的进入机制。如开展顺丁烯二酸、金刚烷胺、双氰胺是否列入黑名单组织研究。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来搜集相关的情况和信息,适时制订公布可能违法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质的黑名单及其监测方法,这项工作是密切地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
来源: 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