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店:大多小食品已过保质期
当天,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这家名为南宁市宜客行食品经营部的店面看见,墙上挂满了各类袋装小食品,如"锅巴"、"薯条"、"牛肉"、"鸡腿"等等。记者发现,这些小食品都有共同的名称油炸型膨化食品。
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后发现,有些小食品2009年就生产了,大多已过期。在一包名为"蓝锅巴"的小食品,保质期只有8个月,生产日期却是2009年7月5日。很多小食品的包装袋上落满灰尘,透过包装袋可以看到,有些食品已发黑变质。
店里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子称,他们是做小食品批发的,门店开业不久。"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该女子说,这些商品只是陈列给零售商看的样品,并不零售,货物都储存在仓库里,不会有过期的情况。
仓库:"北京烤鸭"表里不一
随后,执法人员一路赶往位于清川大桥陈东村的该食品经营部的仓库。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里还储存着不少涉嫌不合格的食品。
记者看到,一件写着"北京烤鸭"的油炸型膨化食品,包装上印有一只大的烤鸭。仔细一看才发现还有一个字号很小的"味"字,而"油炸型膨化食品"几个字也很小。在配料表里也注明,这种小食品没有北京烤鸭成分。存在同样问题的,还有"辣子虾"等食品。
此外,执法人员在仓库里还发现一种"香烟糖"."这些"香烟糖"是今年6月份我们在市场上检查发现的,然后顺藤摸瓜找到仓库。"执法人员说。对此,仓库负责人辩称,这些食品只是"还没空拿去销毁".
记者看到,这种"香烟糖"名为如烟口香糖,形似过滤嘴香烟,包装上也模仿"万宝路"、"骆驼"等名烟的名字,且印有"QS"标识。
查处:包装"障眼法"难逃检查
尽管经营者辩称小食品只是"陈列",但执法人员称,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将受到相应处罚。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本该清仓销毁,依然摆出来就违反了相关法规。
执法人员称,"北京烤鸭""辣子虾"等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涉嫌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有关规定。标签标示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解或具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
该通则还要求,当使用的商品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而对于"香烟糖"上的"QS"标识,执法人员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上查询时发现,该"QS"证书编号对应的产品名称是"豆制品(其他豆制品)",眼前却被标在"口香糖"的包装上。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贮存条件,消费者购买时要仔细阅读标签文字;同时还要看清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认准厂家的查看"QS"标识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发现,产品存在问题或有消费疑问,可向辖区工商部门举报或投诉,也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