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记者了解到,从2014年1月1日起,新成立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负责原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环节和化妆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履行上海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表示,此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着重加强了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设符合上海特大型城市特点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最完善的监管体系、最严厉的执法体系、最有效的综合协调体系、最专业的技术和认证审评体系、最广泛的社会共治的投诉举报体系。
目前,已在全市8个郊区(县)的所有街镇成立了106个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8个中心城区成立了43个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共划转和下沉基层执法人员1722人,
形成了市、区县、街镇1:2.5:6.5"金字塔"结构的三级执法力量,以确保监管关口前移、监管重心下沉。
调整过度期:"从农田到餐桌"四阶段监督执法
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以及新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上海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记者获悉,在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2月28日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的过渡期间,市食安办和市食药监局牵头,市农委、质监、工商和出入境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活动,将对节日重点食品、重点企业进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
执法活动将分为元旦集中检查(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1日)、全面检查(1月2日至1月29日)、春节巡查(1月30日至2月6日)、巩固提高(2月7日至2月28日)四个阶段。
春节等节日:节日食品礼包等或实施食品安全申报
记者了解到,明后天的元旦集中检查,将由食安办和食药局领导带队深入到上海17个区县,重点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进口食品和节令食品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一律责令立即改正,并跟踪复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严惩;对触犯刑法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阎祖强在接受东方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上海将对节日期间生产经营节日食品礼包(盒)、半成品套餐和年夜饭的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申报制度,对其原料来源、加工过程、包装储运、食品安全质量等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检,确保节日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