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设酒类自检项目
•白酒生产许可营业者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对“营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对酒类品质进行自检;
•对酒中的甲醇(米酒,药酒,清酒,啤酒,葡萄酒,烧酒,威士忌,白兰地,一般蒸溜酒,香酒及其他酒精饮料)、酸度(米酒、药酒,清酒)、防腐剂(米酒、药酒、葡萄酒)、铅(仅限葡萄酒)、甲醛(烧酒、威士忌、白兰地)等增设检验项目。
2.对部分食品增设苯并芘检测
根据食品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鱼干和其他干脯类制品、肉类或蛋类制品、肉类加工食品、水产品中的薰制加工食品增设苯并芘检测项目。
3.对部分食品增设检验项目
•对糖果类、果酱类、年糕类食品新设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糖果、果冻、果酱的铅检验,年糕类的大肠杆菌检验。
4.对酱类食品的检测项目进行合理修改
•进一步强化对酱类食品的添加物进行安全检测;
•对盐渍鳕鱼籽酱以外的其他酱类制品增设焦油色素检验项目;
•此外,还对部分食品的类型、名称等进行了新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