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内动态 » 正文

国五车用汽油标准发布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12-19  浏览次数:740
核心提示: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组织制定的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GB17930-2013)今天发布并开始实施,过渡期至2017年底,2018年

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组织制定的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GB17930-2013)今天发布并开始实施,过渡期至2017年底,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油。

国家标准委工业一部主任丁吉柱介绍说,该标准是在参考欧洲标准基础上,经专家反复试验验证,并在征求环保汽车和石化行业意见以及网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商国务院有关部委最终确定。

与第四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相比较,国V标准最主要变化可以概括为“三减、二调、一增加”。“三减”是指将硫含量指标限值由第四阶段的50ppm降为10ppm,降低了80%;将锰含量指标限值由第四阶段的8mg/L降低为2mg/L,禁止人为加入含锰添加剂;将烯烃含量由第四阶段的28%降低到24%。

“二调”是指调整蒸汽压和牌号。其中,冬季蒸气压下限由第四阶段的42kpa提高到45kpa,夏季蒸气压上限由第四阶段的68kpa降低为65kpa,并规定广东、广西和海南全年执行夏季蒸气压。同时,考虑到第五阶段车用汽油由于降硫、禁锰引起的辛烷值减少,以及我国高辛烷值资源不足情况,结合我国炼油工业实际,该标准将国五车用汽油牌号由90号、93号、97号分别调整为89号、92号、95号,并在标准附录中增加了98号车用汽油的指标要求。

国V标准还首次规定了密度指标,其值为20℃时720~775kg/m3,以进一步保证车辆燃油经济性相对稳定。

丁吉柱表示,国V标准的制定既考虑了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的迫切要求,也考虑了我国车用汽油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的现状,以及油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汽车排放控制技术的需求,主要指标与欧洲现行标准水平相当,满足了我国第五阶段汽油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据测算,国V标准实施后将大幅减少车辆污染物排放量,预计在用车每年可减排氮氧化物约30万吨,新车5年累计可减排氮氧化物约9万吨。


 
  来源:经济日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4168.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汽油 国家标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