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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立案处罚48家不合格供水单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12-19  浏览次数:706
核心提示:12月18日,记者获悉,今年7月至11月,海南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饮用水卫生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专项监督

12月18日,记者获悉,今年7月至11月,海南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饮用水卫生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行动共检查供水单位2172家,查处不合格消毒的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1家,自建设施供水水源卫生防护不合格的农村寄宿制学校52家,未按要求清洗消毒储水设备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130家。限期整改供水单位301家,立案处罚单位48家,处罚人民币5.36万元。

另外,海南省卫生厅还对餐饮具集中式消毒单位卫生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4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其中4家单位的消毒工艺流程或工作间设置不符合要求,限期整改单位28家,立案查处7家,罚款人民币0.65万元。


 
  来源:南海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4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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