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举行的第五届东盟与中日韩粮食安全合作战略圆桌会议上,我国农业官员介绍,“绿色食品”的概念为我国首倡,适应我国情特点,但绿色食品在生产种植时允许使用一定化肥和农药,质量标准低于“有机食品”。
会议中,来自亚洲开发银行的代表请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白雪华对“绿色食品”的概念进行解释。白雪华说,世界范围内,有机食品更广为所知,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即在其生产尤其是种植阶段不使用化肥、农药等。
白雪华说,绿色食品的概念为我国首倡,质量标准低于有机食品质量标准,可以上化肥、农药等,但投入量不得超过一定标准,介于无公害食品和有机食品之间。跟一般普通农产品比,有一定的质量标准要求。而作为产粮“状元省”和生态环境较为良好的国内省份之一,黑龙江现在正大力推进从绿色食品向有机食品的发展。
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处长叶安平随后补充说,中国提出“绿色食品”的概念,是根据中国的粮食安全状况和农业发展水平,按照自己实际情况,结合欧美一些国家发展有机食品的概念后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