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常见问题草案主要有5大说明:
一是WEEE指令修订版并无明文规定设于非欧盟国家的遥距销售商有责任在其销售产品的欧盟国家委任一名授权代表。不过,根据指令,他们被归类为“生产商”,因此必须在他们销售电器和电子产品的欧盟国家注册。常见问题草案指出,欧盟成员国可以在国家法例中订立条文,借此确保并非设于欧盟的遥距销售商,采取适当措施以遵守该成员国的国家法例。生产商可以把责任转嫁予他们委任的授权代表。
二是由2012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日这段过渡期内,指令修订版将涵盖附件一所列的电器及电子设备类别,基本上是所有受旧WEEE指令监管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唯光伏板例外,这类产品已被加入指令监管范围内,即时生效。
三是2018年8月15日后,指令修订版将涵盖所有类别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只有少数产品例外,包括太空设备、大型固定装置、钨丝灯泡及某些医疗仪器。常见问题草案澄清,同样10类原本受旧WEEE指令监管的产品,其回收目标及汇报责任仍然有效,直至前述日期为止。
四是照明设备方面。凡没有明文排除在监管范围以外的照明产品类别,即不同类别的灯具及发光体,一律落入新WEEE指令监管范围。WEEE指令常见问题草案并提及,特定产品如消耗品、部件、打印机油墨盒及逆变器等,是否落入新WEEE指令监管范围。草案表示,将视产品的类别或性质而定。
五是说明了零售商的责任。当顾客向零售商购入一件和旧有产品相若的新产品,该零售商便有责任接收该顾客丢弃的旧有产品。零售店若设有至少400平方米的电器及电子产品销售区,便须于店内或店旁设置免费回收处,接收消费者交回的小型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外部尺寸不超过25厘米),而消费者并无义务向该店购买同等产品。生产商可以设立及营运个别或集体回收制度,回收来自私人住户的废旧电器和电子设备。指令修订版的另一个重点是成员国在“生产商负责”的原则下,每年须达到的回收目标。由2016年起,这些目标将大幅提高。
常见问题草案属于指引文件,并无法律约束力,委员会可因需要更新文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