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质监局的工作人员正在检查药店的秤。
质监部门根据本报走访情况调查其中3家
刘小姐平日经常会到药店买名贵药材,细心的她发现很多药店使用的电子秤要么没有质监部门出具的强检合格证,要么合格证已经过期,记者近日走访发现确实如此。昨天,质监部门来到天河区3家电子秤合格证不过关的药店进行查处,并坦承监管不到位。
投诉
合格证缺失或过期买药不放心
刘小姐最早是通过新闻报道了解到电子秤需经过质监部门强制检定的,此后,她便开始关注广州超市、药店等场所的电子秤是否有强制检定合格证,结果她发现,大部分药店用于称药材的电子秤,强检合格证或是没有或过期。
刘小姐认为,如果合格证缺失或过期,消费者便不知道电子秤是否经过有效监管,以保证其称重准确,消费者的权益亦因此无从保障,“名贵药材不像菜和水果一样,有的几百上千块钱一斤,少称一两药店也能赚不少。”
走访
电子秤合格证过期5年仍在用
7月30日下午,新快报记者以顾客身份走访了天河龙口西路、天河南及番禺大石共9家药店,其中5家使用的电子秤无合格证,2家的合格证过期,只有2家的合格证有效。
在龙口西路的大参林药房,记者发现柜台的电子秤上除了一张铭牌外,没有其他标识,铭牌上写着生产日期为2010年5月。面对记者的询问,店员找了一圈只找到了电子秤的出厂合格证,她也不知道电子秤要经过质监部门检测才能使用。在天河东路的宝家康药店、体育东路的祺和大药房等药店,记者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在龙口西路的善和堂百济药房,电子秤的合格证早在2008年3月就过期了,店员却说该店一直都用该台秤,对于与强检合格证有关的其他信息她也一概不知。
查处
强检不过关最高可罚款千元
根据记者反映的情况,昨天上午,天河区质监局计量科联合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来到相关药店进行查处。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天河区龙口西路的善和堂百济药房,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停止使用其合格证已过期5年的电子秤并立刻送检。
在龙口西路大参林药房和天河东路宝家康药店,店内使用的无强检合格证的电子秤也被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送检。在查处过程中,宝家康药店的电子秤被挪动后出现故障,再也开不了机。
目前,3家药店均已被立案调查。按照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强检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可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质监回应
多巡查市场超市忽略了药店
在查处现场,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衡器检测站站长马健表示,药店在使用计量器具之前要先送到质监局委托的计量部门进行检测,5个工作日后便可拿到检测报告,检测合格方可使用。“一年一检可以保证计量器具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自然偏差,也能限制商家做手脚。”
为何这么多药店同时出现电子秤合格证缺失或过期的问题?天河区质监局计量科科长黄佛周表示,计量科平时的工作重心多是放在大型的肉菜市场或者是超市,再加上该科只有3名工作人员,他们对药店确实监管不力,“药店太多,分布广,容易顾此失彼,我们是分片区负责巡查的,你(记者)提到的地方确实没查过。”
为了加强监管,黄佛周表示质监部门会和街道做好沟通,借助街道办的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因此昨天石牌街的负责人也参与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