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当天以中英西法阿俄共6种文字发表声明说,这两项提案是实施美国总统奥巴马2011年签署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重要步骤,以预防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
根据这两项提案,美国进口商将首次被赋予明确责任,他们需负责检验其外国供应商是否实施了以预防为导向的食品安全规范,以及是否具备与美国国内种植商和加工商同等水平的食品安全跟踪档案管理。针对进口食品安检方面的质量、客观性与透明度,提案还列出了强化管理办法。
美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副局长迈克尔·泰勒说:“以前美国主要依赖该局人员在港口检验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而现在进口商要对他们进口食品的安全性首次担负起责任,并以透明的方式向药管局报告。”
美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从26日起就上述两项提案征求国内外食品行业意见,为期120天,最终将在此基础上形成美国进口食品监管规定。
目前,美国从约150个国家和地区进口食品。在美国食品供应体系中,进口食品占15%,其中美国消费的新鲜水果约一半从国外进口,新鲜蔬菜约20%从国外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