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自愿认证产品标准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已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将于2013年7月1日实施,替代GB17625.1-2003。(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现将新版标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涉及标准换版的产品:
产品小类号 |
产品名称 |
004008 |
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 |
004011 |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交流/直流电子镇流器 |
004012 |
霓虹灯用电子控制器 |
004014 |
LED光源控制器 |
010017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
010025 |
自镇流LED灯 |
010001 010004 010006 010008 010010 010011 |
应急照明灯具 道路与街路照明用灯具 投光灯具 灯串 通风式灯具 舞台、电视、电影、摄影(室内外)灯具 |
010027 |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
004016 |
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 |
注:在填写标准换版申请时,请核对您的证书,并确认在证书上有GB17625.1这个标准,如没有,则认为GB17625.1不适用,不需要标准换版。
二、新版标准认证要求:
1、自2013年7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一次跟踪检查完成前,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进行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的检测,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于2014年7月1日完成,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4年10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CQC新能源部已经开始使用新版实施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新能源部工程师联络。联系电话83886383。
附件1: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_》标准换版差异_照明灯具类产品.pdf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