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并且采取药品企业G M P认证模式完善审核制度,建立原辅料备案制度,并且试行在药店专柜销售。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新建和扩建项目的核准。
《意见》还指出,突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首负责任。任何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介绍说,截至2012年底,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27家,已淘汰了475家生产条件差、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低的乳制品企业。
“尽管质量安全指标和营养指标显示,国产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明显差异,但由于我国乳制品产业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从业者道德诚信和法律意识不强,监管能力还不强,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问题的隐患仍然存在,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滕佳材指出,《意见》对提升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国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透露,按照《意见》的精神,“十二五”期间不再审批新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项目,今年主要展开清理审核。“美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量比我国大,只有四家企业生产,可我国却有127家企业。”他说,未来工信部的重点是鼓励这127家企业兼并重组,但在此过程中进行的改建、扩建项目一律不核准。
“乳制品企业特别是婴幼儿乳粉企业,不能一味追求产能和规模而放弃质量。”光明乳业副总经理李柯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国家的政策对于行业发展是好事,企业要有长远的眼光,首先踏踏实实把产品和市场做好,有合适的机会再进行兼并重组,这样才符合消费者的利益。
近年来,“洋奶粉”大举进入中国市场,各类品牌数量达到100多个,其中也不乏在国外贴牌生产的“假洋鬼子”,存在不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等问题。对此,《意见》加大了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力度,进口商必须保证其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实施‘批批’检验。”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林伟告诉记者,严格对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2014年5月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只有获得注册企业生产的乳品方允许进口。“对经检验不合格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列入‘黑名单’禁止其进口。”
对于海外贴牌的“洋奶粉”能否在国内销售,国家食药总局食监一司副司长马纯良表示,《意见》中提出的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奶粉,是针对国内的企业,对于进口奶粉则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只有经过注册的品牌才能向中国销售。
“国产婴幼儿奶粉在质量安全指标和营养指标上与进口乳粉没有明显差异,是完全可以吃的。”中国食品安全评估中心专家陈君石说,尽管这样,但与国外知名乳品企业相比,我国乳品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的投入和管理水平上有较大差距。一是由于认识不足,缺乏长远观点;二是怕增加成本,竞争不利。
很多人担心参照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配方乳粉,可能提高奶粉成本、增加消费者负担。对此,马纯良指出,“大家没有必要担心价格问题,因为严格管理维护了市场秩序,而价格会由市场进行调控。”
“这些措施不会增加企业成本,也不会导致产品价格上涨。”蒙牛乳业副总裁丁圣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