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而言,相较于此前欧委会开出的平均税率47%的高额“罚单”,4日宣布的初裁结果还是出现了些许让步。中欧双方将有两个月的时间进行更为深入的磋商谈判,这是中国政府及产业界努力争取的结果,是欧盟多国理性务实的结果,亦是欧委会为自己挽回颜面的必然之举。
事实上,早在去年欧盟确定对华光伏产品展开“双反”调查之后,包括中国官方及行业协会、产业界就已从各个层面展开对欧磋商。即便是在4日欧委会发布“反倾销”初裁的前夕,中国总理及中国商务部还在重申中国磋商解决争端的立场。可以说,在此案中,中方释放了最大限度的诚意,“该说的说了,该做的做了”。
不同于聚光灯下的磋商诚意,对于欧方的种种逾规之举,中国抱持了最大限度的克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此前透露,尽管有证据显示欧盟对一些产品存在明显的政府补贴,中国企业要求中国政府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但中方始终保持克制的态度。
欧盟成员国曾于5月下旬就该案进行投票,包括德国、英国等在内18个成员国反对对华征税,仅有4个国家表示支持。欧委会贸易专员德古赫特等人将这一结果归咎于中国,指责这是中国通过游说分化的结果。这一结论故意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在涉及本国重大利益时,每个欧盟国家都会立足于本国利益作出理性判断,无须卖千里之外的中国面子。
据欧洲独立经济研究机构预测研究所调查,如果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将使欧盟消费者对光伏产品的需求下滑,导致欧盟三年内失去24.2万个就业岗位以及272亿欧元(约合353亿美元)的“附加值”。
除此以外,鉴于“反倾销”将对中国光伏企业及逾四十万人的就业造成重大影响,如“反倾销”木已成舟,中国极有可能采取的贸易反制措施,或将成为身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欧盟复苏道路上的一大噩梦。
有鉴于此,欧盟多数国家对光伏制裁说“NO”,这一压力传导至欧委会及德古赫特身上,使其不能不有所忌惮。更为重要的是,尽管欧盟诸国的投票未能妨碍光伏反倾销初裁的通过,但上述投票结果无疑将削弱欧委会在随后与中方谈判中的地位。这不仅埋下了最后“翻盘”的种子,而且与德古赫特本人强化欧委会在贸易救济中话语权的初衷背道而驰。
于是乎,11.8%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及2个月“转圜期”的初裁结果便应运而生。这一结果并不在意料之外。
无论如何,由之前的毫无转圜余地到最后关头的“留门”,欧委会此举为自己挽回了些许颜面,也为中欧进一步磋商争取了宝贵时间。贸易战阴云之下,中欧双方应倍加珍惜这一最后时机,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从而成就光伏产业“最后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