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购买的奔驰车仍气味刺鼻,经检测甲醛超标3倍,宁夏一公司将北京的经销商诉至法院,要求退车并索赔。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诉称,2009年3月25日,公司在波士通达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使用过程中,车内气味刺鼻难闻,2009年下半年至今,车辆使用人经常咳嗽、咳痰,直至患上气管炎、咽炎。公司两次委托相关机构检测,报告均显示:该车甲醛超标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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