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际动态 » 正文

欧盟修订铅在食品中的最大限量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5-07-01  浏览次数:1372
核心提示: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15/1005号法规,修订法规(EC)No 1881/2006中关于食品中铅的最大限量要求。   新法规中的最大限
  •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15/1005号法规,修订法规(EC)No 1881/2006中关于食品中铅的最大限量要求。
      新法规中的最大限量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在2016年1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未达到此要求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直至保质期。
      法规(EC)No 1881/2006附件修订如下:
    3.1
     
    3.1.1
    生奶,热处理奶和生产奶制品用的奶
    0.020
    3.1.2
    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粉末态销售
    0.050
     
    液态销售
    0.010
    3.1.3
    加工谷物基食品和除3.1.5外的婴幼儿食品
    0.050
    3.1.4
    婴幼儿专用特殊医疗用食品
     
     
    液态销售
    0.010
    3.1.5
    除了3.1.2和3.1.4以外的婴幼儿饮料
     
     
    以液态销售或在制造后重新生产的产品,包括果汁
    0.030
     
    通过浸渍和熬煮制备
    1.50
    3.1.6
    牛、羊、猪和禽类肉(不包括内脏)
    0.10
    3.1.7
    牛、羊、猪和禽类内脏
    0.50
    3.1.8
    鱼肉
    0.30
    3.1.9
    头足类动物
    0.30
    3.1.10
    甲壳纲动物
    0.50
    3.1.11
    双壳类软体动物
    1.50
    3.1.12
    谷物和豆类
    0.20
    3.1.13
    蔬菜,不包括多叶类属、婆罗门参、叶菜和新鲜草本植物、真菌类、海藻和水果蔬菜
    0.10
    3.1.14
    多叶类属、婆罗门参、叶菜不包括草本植物及以下真菌类植物:双孢蘑菇、侧耳、香菇
    0.30
    3.1.15
    水果蔬菜
     
     
    甜玉米
    0.10
     
    甜玉米以外的其他水果蔬菜
    0.05
    3.1.16
    水果,不包括越橘、茶藨子属植物、接骨木果和莓实树果实
    0.10
    3.1.17
    越橘、茶藨子属植物、接骨木果和莓实树果实
    0.20
    3.1.18
    脂肪和油,不包括乳脂
    0.10
    3.1.19
    果汁,浓缩果汁包括重配果汁和果茶
     
     
    仅限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0.05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以外的其他水果
    0.03
    3.1.20
    酒(包括汽酒、不包括利口酒)、苹果酒、梨酒和水果酒
     
     
    产品生产在2001年果实收获期至2015年果实收获期
    0.20
     
    产品生产在2016年果实收获期后
    0.15
    3.1.21
    加香葡萄酒、加香酒基饮料和加香葡萄酒产品鸡尾酒
     
     
    产品生产在2001年果实收获期至2015年果实收获期
    0.20
     
    产品生产在2016年果实收获期后
    0.15
    3.1.22
    食品补充剂
    3.0
    3.1.23
    蜂蜜
    0.10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2050.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