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变化一:全面与国际接轨
以无菌检查法为例
从上述无菌检查法的比较中我们不难看出,新药典参考EP7.0、USP35、JPXV标准,修订中国药典的微生物标准;参考欧美日药典标准修订菌数标准表达方式;以需氧菌总数替代细菌数、耐胆盐的格兰阴性菌替代大肠菌群等等,并增加新的概念:如含菌量较低的供试品细菌总数测定使用最大可能数法、分散均匀并非一定要溶解等等,同时新药典引入的偏差调查概念和内容更具体等等方面说明,微生物检验技术与国际标准要求接轨已成定势。
微观变化二:实验环境的修订
2015年版药典中对无菌检查环境洁净度规定:无菌检查应在B 级背景下的A 级单向流洁净区域或D级背景下的隔离器中进行。限度检查要求在受控洁净环境下的局部不低于B级单向流空气区域进行。
环境的提升,除了设备硬件的要求提高,还有验证和维持环境要求的提高。洁净或无菌室应配备独立的空气机组或空气净化系统,以满足相应的检验要求,包括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压力、照度和噪声等都应符合工作要求。空气过滤系统应定期维护和更换, 并保存相关记录。
微生物实验室应划分成相应的洁净区域和活菌操作区域,同时应根据实验目的,在时间或空间上有效分隔不相容的实验活动,将交叉污染的风险降低到最低。活菌操作区应该配备生物安全柜,以避免危害性的生物因子对实验人员和实验环境造成的危害。
实验室环境监测要求提高,增加人员进出表面微生物的监测,以降低人员操作时带来的风险。对微生物室使用的消毒剂和清洁剂进行验证,从而有效控制微生物,保证无菌环境达到要求。
微生物实验室需要加强人员在环境监测时的操作规范,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而且实验人员应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保证自身安全,防止微生物在实验室内部污染。
微观变化三:培养系统的修订
例如下表:
计数用培养基的修订
控制菌所用培养基的修订
微生物限度方法适用性试验中的修订
从上述表格比较不难看出:培养基系统的修订提升了培养基的灵敏度及微生物的检出率,对培养基的质量控制和人员的检验操作要求均提高。实验室应对培养基的适用性、灭菌方法、菌株纯度和活性(包括性能)、试剂的质量等进行监控。用于环境监控的培养基须特别防护,以防止外来的污染物带到环境中及避免出现假阳性结果。试验菌株的质量保证和基本操作技术均有待提高,包括菌悬液的配制、菌种的鉴定、表型描述、革兰染色、重要生化试验等。
微观变化四:药典整合后编制的新通则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9201—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9206——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