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质检总局就《计量法》修订召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举行座谈会。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副局长、党组成员吴清海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工程师刘兆彬主持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梅克保要求总局有关司局要仔细梳理,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及时与各单位沟通反馈,共同努力推动计量立法,既要加快立法进度,又要保证立法质量。
梅克保指出,计量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我国计量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计量法》在促进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发展以及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是为数不多的施行近30年仍未作修订的法律之一。当前修订《计量法》的客观条件都已成熟,且其迫切性日益显现,必须明确立法指导思想与原则,重点解决修订中的关键问题和突出矛盾。一是健全计量管理制度,推动计量事业发展,科学合理地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科学合理地规范质检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权力与责任。二是体现市场调节与政府管理的有机结合,贯彻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向转变的总体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投资项目和资质资格等的许可、审批。三是体现计量器具监管与测量结果监管的有机结合,修订草案从单纯的调整计量器具变为既调整计量器具又调整测量结果并重,更加关注测量结果的规范和管理问题。四是体现国际规则与我国实际的有机结合,借鉴国外计量监管制度和国际上普遍接受的通行规则,采纳新的理念如对计量器具采取检定制度和校准制度并行的管理方式等。五是体现“改法”与“改革”的有机结合,改法要与时俱进、具有前瞻性,同时“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行政审批、处罚和收费等要力争做到审批要精简、处罚要分类、收费要保重点。
吴清海强调,计量广泛应用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保障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技术手段,是科学技术的基础,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修订后的《计量法》要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提供法律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希望各部门发挥重要作用,和质检总局共同做好《计量法》的修订工作。
据悉,国务院法制办、工信部、水利部、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信局、国家铁路局、国家民航局以及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派员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