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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分析与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5-01-29  浏览次数:778
核心提示:  食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保障民生的基础性产业。2014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预计达到12万亿,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1.
  食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保障民生的基础性产业。2014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预计达到12万亿,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1.5:1。2014年的食品安全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生产者更加重视安全管控,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稳定、向好;消费者关注安全趋于理性;媒体监督报道愈加客观;安全管理机构处理事件从容得当、科学合理;食品安全违法事件比例显著下降,微生物等食品安全常态安全事件发生比例上升。
  1.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稳定、向好。“总体稳定,正在向好”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面,并将成为未来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的基本走势。
  我国食品安全能够维持总体稳定,不断向好的基本走势,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1)企业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企业是食品安全的主体,是管控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与最重要的关口。经过几年的磨难,企业逐步认识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真正把食品安全作为企业的生命线,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通过完善内部质量控制、监测系统,加强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微生物等项目的检测,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等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2)我国食品工业装备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的食品企业近年来开展了大规模的产业升级,集成了国际上最先进的技术装备,如从瑞士、德国、意大利等著名的专业设备生产商,引进利乐、康美包、PET瓶无菌灌装等生产线,具备了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了从原料到产品的全部自动化生产,降低了人为因素与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造成的风险,确保了产品质量。
  (3)政府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国务院颁布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不仅围绕全社会关注的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着力开展9个方面的治理整顿任务,还特别提出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制度,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开展最严格的监管,对违法犯罪分子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地方政府实施最严肃地问责,真正做到“重典治假”。政府工作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性制度,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消费者、学/协会、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2.消费者持续关注食品安全,且关注趋于理性。我国的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比较重视。一方面,积极响应国家食品安全的各项保障工作,为国家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根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共收到5600多条社会有效意见,充分体现了消费者对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消费者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违法生产的企业进行监督、举报,及时向政府反馈消费信息。
  3.媒体报道愈加客观。国家对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事件的客观性、科学性提出了要求。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出媒体报道食品安全有误将要承担责任。2013年的“新西兰奶粉检出双氰胺事件”、“三品牌奶粉检出反式脂肪酸事件”以及“方便面被曝含重金属事件”均是由于媒体未向相关权威部门进行产品的相关国家标准咨询,便进行夸大报道,引发消费者恐慌。2014年引起大家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大部分是经过媒体实地调查后曝光,政府部门及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因此未引起公众过度恐慌。
  4.政府处理安全事件从容科学。政府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措施愈加科学得当、国际化,食品召回制度逐步成熟。2014年“恒天然奶油被大肠杆菌污染事件”以及“亨氏米粉铅超标事件”发生后,政府会同企业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发现问题,实施产品召回,未发生不良事故。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食品召回制度走向成熟,意味着实施召回将成为今后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常态。
  5.违法事件比例显著下降,微生物等食品安全常态安全事件发生比例上升。随着企业主体责任的逐步落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知法违法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比例显著降低。2013年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公布的年度食品安全热点中确认为食品安全事件中由于生产者违法引起的共3起,2014年确认为食品安全事件中由于生产者违法引起的共1起,但是,微生物污染、重金属超标等这些常态食品安全问题是2014年主要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建议
  1.继续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控。一方面,完善国家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借鉴国际经验、总结国内实践,把握世界食品安全治理发展演化的共性规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风险国家治理体系”。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投诉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制度、食品退市召回与应急处理制度;开展质量安全诚信对标达标活动,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持续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和食品安全措施改进;建立健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另一方面,逐步加强基层执法部门专业知识培训。
  2.继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解决食品安全的关键。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食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加快落实《201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统一的食品企业诚信系统,通过实施食品企业“红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
  3.继续加强消费者教育。虽然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看待趋于理性,但通过对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与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共同发布的“食品安全热点解析”分析发现,部分非食品安全事件的热点仍引发消费者的恐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标准认知的匮乏,应需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
4.媒体科学报道。媒体作为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在构建食品安全预警体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预警体系是以企业自律为主,政府主导与各级政府配合监管,存在预警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我国媒体报道应趋于国际化,与政府加强信息沟通,科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媒体在发布预警信息时,首先要明确权威的风险信息交流与发布渠道,确保传播和发布的是权威风险信息,协助应对安全事件。其次,须及时发布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协助消费者分享消费信息,对企业及其他参与主体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中国食品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1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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