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一直是政府部门优化作风建设的主旋律。辽宁省质监局完全取消和下放的13个大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完全取消行政审批的项目占3项,完全下放行政审批的项目占4项,全部委托下放行政审批的项目占6项。无论是在放权的速度、数量还是“含金量”等方面,辽宁省质监局都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6月24日,经辽宁省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辽宁省质监局副局长吴军代表该局在中欧公共管理专题论坛上作了“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质监”的专题发言。
经过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认真梳理,目前辽宁省质监局已经形成经清理后的行政职权目录。确认该局现有行政职权347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319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11项。组织制作了对应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图,同时对该局保留的8项行政许可制作了裁量基准,有效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运转工作流程。辽宁省质监局新的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已于今年7月31日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新的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公开前,辽宁省质监局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该局最新出台的《行政职权目录》,确认辽宁省质监局行政权力5大类347项。按照规范程序、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制约有效的原则,新制作和修订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347个。该局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面向社会公开后,标志着该局的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和审批承诺时限等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与承诺。
辽宁省质监局进一步完善简政放权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和高效行政,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出良好的政务环境。简政放权促进了市、县两级质监部门与省级质监部门的沟通与衔接,促进了质监部门行政提速,方便了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简政放权后,市、区两级质监部门进一步依法明晰了下放权力的责任主体,明确了下放权力的权限划分,规范了下放权力的实施规程,统一向社会公示后,使下放事权的管理和运行更加公开、规范、有序。
辽宁省质监局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切实减少了质监部门对市场主体及社会事务的过度干涉和限制。取消、减少了中间环节和不必要的程序,给企业经济活动、群众办事带来方便,进一步激活了市场主体,极大地激发了创业者的热情。
通过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该局实现了由多头管理向集中事权的转变,杜绝了多头执法,避免了多部门管理的推诿扯皮,减少了审批环节,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还让辽宁质监局下放了审批事项,实现了利企便民,提高了行政效率。将法律法规直接面向基层,不仅扩大了基层质监部门的管理权限,突出了基层质检机构社会管理服务的核心作用,同时更方便企业。
通过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辽宁省质监局实现了审批服务提质、提速、提效。创新机制把公权置于公共服务平台上,把公权放在老百姓眼皮底下,让社会各界知晓并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感受到了质监改革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