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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豆芽事件折射的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1-26  浏览次数:868
核心提示: 对外自称是种植专业合作社,地处大兴区的非法豆芽生产基地,占地上千亩,日销量高达20吨左右,月销售量超过百万元。显然,已不
 对外自称是“种植专业合作社”,地处大兴区的非法豆芽生产“基地”,占地上千亩,日销量高达20吨左右,月销售量超过百万元。显然,已不是一般意思上的“小作坊”“黑作坊”。遗憾的是,对如此“大规模”和“大产能”的非法豆芽生产“基地”,竟然还是记者先发现。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记者的举报,想必这家非法豆芽生产“基地”还会热火朝天,并源源不断向市场上输送“毒豆芽”。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由此说明,对“毒豆芽”应当也应该有人管,不该成了目前监管的“盲区”。所以说,相关部门的“九龙治水”之说,并不能推卸监管缺失责任。或者说,“毒豆芽”之所以泛滥成灾,与监管缺失有着很大的关系,相关部门难逃失职甚至渎职的责任。  

近几年来,从全国范围来看,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从“毒奶粉”到“毒大米”,从“三聚氰胺”到“苏丹红”,从“瘦肉精”到“地沟油”,从“毒胶囊”到“毒豆芽”……一时间,食品安全问题,国人谈“食”色变,好似已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不可否认,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常说的体系、政府、市场、业者等一系列方面通力合作之外,关键要依法生产、依法流通、依法监管。其中,依法监管,又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可以,从近年来各地查处的案件看,监管存在盲区,是“毒兄弟们”泛滥成灾的主要原因;而相关职能部门的失职渎职,又是造成监管盲区的主要原因。  

防止或减少“毒兄弟们”你方唱罢我登场,或为食品撑起一把“安全伞”让人们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除了对非法产生企业以及相关销售者立案查处外,关键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失职渎职的责任。也就是说,只有让监管失职渎职者付了代价,甚至是沉重的代价,才能消除监管的盲区;只有做到监管的全时段、全覆盖,才能确保食品的安全可靠,让人们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具体到北京这起“毒豆芽”事件,首先相关监管部门应当举一反三,看看还有哪些地方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或还存在哪些食品安全问题,并尽快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其次,纪检检察机关要介入调查,查一查相关部门及负责人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责任,并对失职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渎职者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任由监管部门自圆其说,即使明年指定了豆芽的具体监管部门,或豆芽生产都需要获得生产许可证,也不能保证“毒豆芽”从此在北京绝迹。   
 
  来源:红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0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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