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法规指令
定义:欧盟电子电器指令2002/95/EC指令(简称RoHS)对电子电器中的有害物质作出限制,包括:镉(Cd),铅(Pb),汞(Hg),六价铬 (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联苯醚(PBDEs)。上述有害物质最大限量除了Cd(镉)100mg/kg(100PPM)外,其他5种有害物质的限量都为 1000mg/kg(1000PPM)。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电器、医疗、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产品,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
RoHS六种物质的危害和应用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电器、医疗、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产品,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
RoHS六种物质的危害和应用
镉(Cd):危害:对人体健康威胁最大,主要是对肾脏、肝脏等组织器官的危害。应用于电源线、电线与开关触点、电池、外壳和PCB。
汞(Cd):危害:主要是对神经系统有害,重度铅中毒可导致儿童低能甚至死亡。应用于开关、液晶显示器、继电器与灯泡。
铅(Pb):危害:会导致记忆力明显减退、注意力不集中、全身乏力等。应用于焊料、玻璃、PVC稳定剂、电线、塑料件以及组件拋光。
六价铬(Cr (VI)):危害:可引起各种炎症,也是致癌因子。应用于外壳的表面处理、金属附腐蚀涂层。
多溴联苯(PBBs):危害:会使甲状腺荷尔蒙紊乱。应用于塑料与印刷电路板之耐燃剂。
多溴二苯醚(PBDEs):危害:可以造成胎儿畸形。应用于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各国RoHS比
要求国
|
法规/指令
|
有害物质限量(mg/kg)
|
适用范围
|
实施日期
|
是否豁免
|
欧盟RoHS
|
2002/95/EC
2005/618/EC
|
Cd 100
Cr6+ 1000
Pb: 1000
Hg: 1000
PBDEs:1000
PBB: 1000
|
法规规定的电子电气设备及家用灯泡和照明设施
|
2006-7-1
|
有
|
中国RoHS
|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第39号
|
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或是进口的电子和信息产品
|
2007-3-1
|
无
|
|
美国RoHS
|
SB20/SB50
|
Cd 100
Cr6+ 1000
Pb: 1000
Hg: 1000
|
电子电器产品
|
2007-1-1
|
有
|
韩国RoHS
|
The Act for Resource Recycling of Electrical/ Electronic Products and Automobile
|
Cd 100
Cr6+ 1000
Pb: 1000
Hg: 1000
PBDEs:1000
PBB: 1000
|
电视、冰箱、空调、计算机、音响、手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小型车、轻型货车
|
2008-1-1
|
有
|
日本RoHS
|
JIS C 0950
|
个人计算机、独立空调设备、电视、微波炉、洗衣机、冰箱和烘衣机
|
2006-7-1
|
有
|
ROHS 2.0新规定
2011年7月1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 2011/65/EU(ROHS 2.0)以取代2002/95/EC 新指令将于20天后(即2011年7月21日)生效。
一、申请日期:
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盟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2011/65/EU更新到当地法律。
在2002/95/EC规范外的且不受更新指令约束的产品,将可继续再市场上出售直至2019年7月22日,这将意味着经营组织可继续在欧盟市场上分销或使用产品做商业用途付费或免费。
2011/65/EU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二.CE标志要求
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三.产品范围
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四.限制物质
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HBCDD六溴环十二烷、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一、申请日期:
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盟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2011/65/EU更新到当地法律。
在2002/95/EC规范外的且不受更新指令约束的产品,将可继续再市场上出售直至2019年7月22日,这将意味着经营组织可继续在欧盟市场上分销或使用产品做商业用途付费或免费。
2011/65/EU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二.CE标志要求
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三.产品范围
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四.限制物质
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HBCDD六溴环十二烷、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