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中有害物质管控不严
皮革中有害物质标准是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中规定,皮革制品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会给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如管控不严格很容易给人类带来伤害。
我们在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基础上,之前参照美国、日本以及欧盟等发达国家的的相关法规、指令和技术标准以及hj50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技术标准,同时我国情况,品质中应控制的有毒有害物质项目为: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五氯苯酚(pcp)、2,3,5,6-四氯苯酚(tcp)、六价铬cr(vi)、游离甲醛、富马酸二甲酯和全氟辛烷磺酸盐。 新的标准也将对午皮革中污水等污染树立了威严。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皮具制造国家,皮具产品的出口额也一度多年连续位居轻工行业的首位,从而导致了皮革加工污染严重 。其实污水排放更是重中之重。
我国的皮革行业产区日趋集中,主要分布在河北、浙江、广东、山东、福建、辽宁、河南等地。其中,河南、广东和浙江的工业废水中总铬排放量位居全国前3位,3个省份工业废水总铬排放量为80.4吨,占全国废水总铬排放量的42.6%,皮革行业对此有一定的贡献,但是环境的影响也需要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