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美国、丹麦等各国的邻苯二甲酸盐法规指令|邻苯二甲酸盐的检测方法|邻苯二甲酸盐的限量存在产品|
从2007年1月16日起,新公布的欧盟酞酸盐实施标准2005/84/EC将生效,代替目前各国实行的众多酞酸盐限制和欧盟摇摆不定的暂时性的禁令。
欧盟法规2005/84/EC指令中的邻苯二甲酸盐比如DEHP,DBP和BBP将被禁止使用在所有玩具以及与儿童有关的产品的PVC及其他塑料材料中。同样的,邻苯二甲酸盐中的如DINP,DIDP和DNOP将被禁止使用在所有可能放入儿童口中的玩具和与孩子有关的产品中。其中包括可能放入所有年龄层儿童口中的玩具和儿童有关产品(有可能含有欧盟法规2005/84/EC指令中限值的邻苯二甲酸盐),连同许多为36个月以下的本能的想把物体放入口中的儿童所设计的产品(有可能含有欧盟法规2005/84/EC指令中限值的邻苯二甲酸盐)。
四、欧盟法规2005/84/EC指令(邻苯二甲酸盐)将会被更新的法规替代:
欧盟委员会正在起草一份指导文件,旨在阐明何为可能放入儿童口中的玩具和儿童相关产品,准备在2007年1月16日新的指示实施前出版。
新的指示中阐述的儿童相关产品的概念为“任何可以促进儿童睡眠,松弛,清洁,喂食或者吮吸的产品”(例如:安抚,喂奶等等)。这些要求四年后会被重新评估,考虑新的科学信息。(至少要到2010年1月16日)。关于酞酸盐指示2005/84/EC是欧盟对于市场限制和危险成分使用和准备指示76/769/EEC的第22版修订本。
欧盟法规2005/84/EC指令中限值的邻苯二甲酸盐如酞酸二辛酯 (DNOP)塑料材质运用于医疗设备(例如:血袋,各种管子等)和其他产品可能造成的风险会通过正当途径进行评估。
2005/84/EC邻苯二甲酸盐指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5年12月14日第2005/84/EC号关于玩具和儿童用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指令,是对76/769/EC的第22次修订生效日期。
2、儿童可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其塑料所含的邻苯二甲酸盐定义:儿童护理用品是指任何有助儿童睡眠、放松、保持卫生,以及喂哺儿童或让儿童吸吮的产品,当中包括各种形状及类型奶嘴。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
3、美国加州于今年2月提出AB 1108法令,针对邻苯二甲酸盐预计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要求如下:
3.1 所有玩具及育儿物品中,DEHP、DBP 及BBP 的含量不得超过0.1%。
3.2 所有三岁以下可以放入儿童嘴中的玩具及育儿物品,DINP 、DIDP 及DNOP 的含量不得超过0.1%。
4、邻苯二甲酸盐会对人体激素产生影响,影响儿童发育,干扰荷尔蒙分泌;还可能损害人体肝脏、肾脏等,有致癌风险。
EPA3540C:1996&EPA8270D:2007 或 ASTM D3421-75方法分析仪器:G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