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REACH法规对注册的规定,注册量的不同直接影响到有无REACH注册义务(阀值为1 t/a)、履行不同的注册信息(依据不同的附件要求)以及确定分阶段物质何时完成REACH注册。以下分别从总吨位的计算、有豁免情况下吨位的计算、配制品中物质的吨位计算、分阶段物质和非分阶段物质的吨位的计算4方面介绍REACH注册量的计算方法。
1. REACH注册总吨位的计算方法
(1) 在计算物质的吨位数时,需加合所有非豁免注册的欲生产或进口物质的总量。
(2) 对同一注册者在不同地点进口或生产了同种物质,且该物质属于同个法人,此时的总吨位为各地物质的加和。
(3) 若物质中含有有意释放的物质,则注册的吨位数仅需计算有意释放物质的中吨位数。只要该物品中含有有意释放的物质,则物品中含有的所有物质的量均需计算在内,而不仅仅是计算有意释放的物质的量。
例3:若某公司进口了A、B、C三种物品,每种物品中含有60 t物质,但是
物品A中,不含有有意释放的物质;
物品B中,含有40 t有意释放的物质;
物品C中,含有10 t有意释放的物质。
该公司需要进行REACH注册的总吨数为物品B和C的含量,即120 t,落入了100~1000 t的范围,而不应为50 t。
2. 有豁免物质存在的吨位计算方法
(1) 某些物质或物质的某些特殊用途是豁免REACH注册的,而仅用于产品或过程科研开发的化学物质(PPORD)也仅需要向ECHA通报而无需注册(参考:REACH注册豁免),此时确定吨位数时无需计算豁免部分的数量。
例1:当物质的某种用途豁免注册时
如某公司生产了120 t氢氧化镁,其中有70 t用于生产医药产品,另外50 t用于生产配制品,则用于生产配制品的50 t受辖于REACH法规,而用于生产医药产品的70 t受豁免。此时的总注册吨位数为50 t,该公司按照10~100 t段的要求进行注册。
(2) 当物质包含可分离中间体用途和其他用途时,其制造商或进口商仅需要提供有限信息的注册卷宗。在该注册卷宗内,严格限定为中间体用途的那部分无需计算其吨位,但是必须在卷宗内阐明。
例2:注册卷宗所考虑的吨位
如某公司制造了2300 t物质A,其中1700 t用做中间体。则该公司需要为物质A提交注册,REACH注册信息由不用于中间体的600 t物质决定(即卷宗将以100~1000 t物质的信息要求为基础)。然而,该物质被用作中间体,且其量为1700 t这一事实也需在卷宗中阐明。
3. 配制品或物品中物质的吨位计算方法
(1) 配制品中物质的数量
配制品中的物质的数量计算方法为:配制品中的总吨位数乘以构成物质的分数。
可以从配制品的安全报告中获得这个数据。
若安全报告中无准确的数据,只有浓度范围,则该物质的最大吨位数按照配制品中该物质可能的最高含量计算。
(2) 物品中物质的数量
在正常使用或可预见的情况下,若物质中含有有意释放的物质,则:
若该物质的百分含量已知,则其数量是质量分数乘以物品的总量;
若每件物品中的物质的质量是已知的,则其数量是每件物品中物质的含量乘以总数量。
4. 分阶段物质和非分阶段物质的年吨位计算方法
(1) 注册卷宗中的非分阶段物质吨位的计算
REACH注册卷宗中的对于非分阶段物质报告的数量只是一个估算值(一个日历年内制造或进口的物质数量的一个估算)。
(2) 已预注册的分阶段物质注册吨位的计算
已至少连续3年进口或制造的分阶段物质,其年进口量/制造量按照最近3年的数量的平均值计算。若还未达到3年,则需要按照某一个日历年的数量计算。
例4:某公司,某种分阶段物质的注册期限为2013年6月1日(因为其生产预计值落在100~1000 t的范围内)。每年,需要依据前3年的平均吨位值计算该年吨位(如2007年的吨位为2004~2006年的平均值)。
·若在注册期内,吨位突然达到了1000 t,则注册应当在2010年12月1日前完成,并且2010年的吨位(依据2007~2009年的平均值计算而来)需要在注册卷宗里报告。
·若在注册期内,吨位突然降到了100 t以下,公司仍需要在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REACH注册,因为物质在2007年6月1日以后至少有一次已经达到了100 t的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