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E认证模式
目前,欧盟认可的使用 CE 标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种:
1. 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
Module A
内部生产控制 a) 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按欧洲标准生产的工厂
b) 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
c) 技术文件提交国家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
d) 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Module B
a) 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
b) 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
2. 测试机构进行评审
Module B
EC 型式评审 提交样品和技术文件到所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
注:仅有 B 不足于构成 CE 的使用
Module C+B
与型式样品一致 +B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
Module D+B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B 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 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
Module E+B
产品质量控制 +B 本模式仅关注最终产品控制 (EN29003),其余同 Module D
Module F+B
产品测试 +B 工厂保证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测试机构颁发证书。
Module G
逐个测试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
Module H
综合质量控制 本模式关注设计、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 (EN29001)。其余同 Module D+ Module E 。
其中,模式 F+B,模式 G 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
以下这些常见的一般电子产品按照 Module C+B 模式进行认证,即由 测试机构出具测试报告和证书,工厂签署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 :
1. 信息技术类 (IT),如计算机及外设
2. 音频视频类 (AV),如电视机、DVD、CD、音响、功放等
3. 家用电器,如空调、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
4. 无线电及电信终端产品 (R&TTE)
(一)CE认证模式
目前,欧盟认可的使用 CE 标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种:
1. 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
Module A
内部生产控制 a) 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按欧洲标准生产的工厂
b) 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
c) 技术文件提交国家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
d) 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Module B
a) 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
b) 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
2. 测试机构进行评审
Module B
EC 型式评审 提交样品和技术文件到所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
注:仅有 B 不足于构成 CE 的使用
Module C+B
与型式样品一致 +B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
Module D+B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B 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 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
Module E+B
产品质量控制 +B 本模式仅关注最终产品控制 (EN29003),其余同 Module D
Module F+B
产品测试 +B 工厂保证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测试机构颁发证书。
Module G
逐个测试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
Module H
综合质量控制 本模式关注设计、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 (EN29001)。其余同 Module D+ Module E 。
其中,模式 F+B,模式 G 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
以下这些常见的一般电子产品按照 Module C+B 模式进行认证,即由 测试机构出具测试报告和证书,工厂签署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 :
1. 信息技术类 (IT),如计算机及外设
2. 音频视频类 (AV),如电视机、DVD、CD、音响、功放等
3. 家用电器,如空调、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
4. 无线电及电信终端产品 (R&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