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荷兰国家计量院(NMi)签署了关于非自动衡器型式试验结果互认协议;2001年11月,与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签署了中德非自动衡器和称重传感器型式试验报告互认协议;2005年7月,又与英国国家度量衡实验室(NWML)签署了非自动衡器、称重传感器、加油机、自动衡器等六种计量器具型式试验报告互认协议。
根据互认协议,无论哪一方进行测试,制造商都可以获得中国型式批准证书或欧洲证书,避免了重复型式试验,也有利于我国计量器具进入欧洲市场。在互认协议框架下积极开展了中荷、中德互认协议的执行工作。共受理了9家制造商18个系列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换证工作。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计量器具产品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