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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2007年第22号公告《关于修订<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7)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3-28  浏览次数:1939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制度,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对促进我国综合农业生产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制度,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对促进我国综合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国家认监委对2006年1月发布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CNCA-N-004:2006)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7)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予以公告,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_2007) .doc
              2.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 .doc

 

 
  来源:国家认监委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3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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