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质〔201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各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定点检测机构:
为科学、规范地做好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茄果类蔬菜等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现印发你们,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37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办质[2012]8号)中所规定的“茄果类蔬菜等37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停止使用。
附件: 茄果类蔬菜等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