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了第三批《中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将高压钠灯纳入了强制性能效标识的产品目录。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列入强制性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对产品按实施规则进行检测,依据国家能效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参见GB 19573-2004中的具体要求),并在产品上加贴“中国能效标识”。
中国能效标识是一种强制性比较标识(见图1)。它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为45毫米,宽为30毫米。高压钠灯能效标识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产品规格型号;
能效等级;
标称功率(W);
色调;
初始光效(lm/W);
依据的能效国家标准编号。
图1 高压钠灯的能效标识